贫困地区农村低保不低于国标

发布时间:2018/5/2 8:50:04本文出处: 健康报阅读次数:

  民政部近日召开2018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指出要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脱贫攻坚期内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要加大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力度,用3年时间确保每个深度贫困县新建或改建1所~2所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加强深度贫困地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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