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修订回应社会关切

发布时间:2018/10/29 9:06:57本文出处: 健康报阅读次数:

  10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提交审议。《修正草案》总体思路上,要求围绕问题疫苗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和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等进行修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修正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药品全过程监管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疫苗等特殊药品的监管;明确建立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立并公布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增设责任约谈制度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具备条件的可以自行生产经营药品,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经营药品;改革药品审批制度,不再保留单独的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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