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民族地区妇幼健康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9/4/14 15:13:44本文出处: 健康报阅读次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于今年2月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签署了《共建国家民族地区妇幼健康示范区协议》。双方将在广西实施母婴安全示范工程、健康儿童示范工程、出生缺陷防治示范工程、“互联网+妇幼健康”示范工程和探索妇幼健康运行机制改革模式等“4+1”工作内容,共同建设国家民族地区妇幼健康示范区。

  据广西卫生健康委主任助理邰隽介绍,2010年3月,原卫生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签订《共建兴边固疆卫生惠民工程协议》,在政策、管理、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广西地中海贫血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医学干预率从65.51%逐渐提高至2018年的98.29%,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2018年的108.3/万。同时,广西妇幼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10年的18.88/10万、7.65‰ 、10.88‰下降到2018年的10.49/10万、3.58‰、5.18‰,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西部地区前列。

  然而,广西经济社会欠发达、基础设施差的区情长期存在,城乡妇幼健康发展不平衡、工作保障能力不强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依旧突出。为进一步攻坚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儿童重大健康问题。示范区建设将重点从5大方面落实推进:一是继续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继续加大母婴安全保障力度。制订《广西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升危重救治能力。三是继续提升儿童健康水平,制订《广西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四是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持续巩固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严把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4个防治节点;以地贫防治为龙头,推动出生缺陷干预措施落实。五是继续推进妇幼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桂妇儿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积极推广《广西母子健康手册》App及微信公众号,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住院分娩、产后访视、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幼项目整合起来,为妇女儿童提供生育全程优质服务,不断提升便民惠民的获得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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