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七项措施保障防疫期间群众就医

发布时间:2021/1/25 9:31:56本文出处: 健康报阅读次数:

  1月23日,在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18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昂介绍,北京市近日对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医疗服务工作进行再部署,采取7项措施适应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李昂说,这7项措施包括:一是严格掌握中高风险地区范围,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实时告知全院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随意扩大范围,不降低防控标准,不遗漏人员筛查。二是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分类处置、重症优先、绿色通道、个性安排、缓冲隔离、加强防护等措施,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各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理由,随意停止手术、延误治疗、推诿拒收急危重症患者。三是加强住院服务管理。各三级医院设立住院患者综合过渡、缓冲病房,优先用于急危重症入院患者过渡期安置,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做下一步治疗。严格落实隔床收治或一室一患等措施,床位使用率不超过75%。四是加强应急手术管理。建立急性脑出血、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创伤、消化道大出血、高危孕产妇等急危重症患者手术的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对急需手术治疗、短时间不能排除感染风险的患者,可通过设置过渡缓冲病房、负压手术室、提升医护人员防护等级等措施,及时妥善开展应急手术等救治服务。五是做好血液透析患者服务。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开展透析患者核酸检测,设立专门时段、专门区域,为有指征但暂未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或处于隔离期的中高风险地区患者进行血液透析。各区对辖区内管理的处于隔离期的透析患者进行摸排,确定专人负责与进行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对接;医疗机构不得推诿,确保血液透患者治疗不延误、不中断。六是院感防控和急危重症救治并重。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坚决防止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同时做好疫情防控下的医疗救治,尤其是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七是倡导就近就医、推广远程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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