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卫机构迈向“特色提质”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按照“坚持定位、适应需求、合理布局、错位发展”原则,综合考虑辖区居民健康需求、人口老龄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等因素,重点加强若干临床科室建设,形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基层优势和特色的科室。
相较于以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政策,《指导意见》的核心突破点在哪里?特色科室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担当什么角色?各地在推广特色科室模式时,如何实现错位发展?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专科提质
带动机构整体发展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具体举措。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会长张朝阳指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等活动实现基础能力普遍加强的基础上,《指导意见》的核心突破点在于确立了“以专科能力提升为支撑的综合服务,以医疗为基础的预防保健服务”的导向,通过专科提质实现服务质量的跃升。
“《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进入了基本能力从全面达标到重点提升、服务功能从基础覆盖到内涵发展的新阶段。”首都儿科研究所科技处副处长、研究员殷涛指出,过去“优质服务基层行”的核心任务是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设备、人员、科室设置上的短板,解决基层科室“有没有”的问题;而《指导意见》则在“达标”基础上,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稳固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后,培育具有区域优势的特色科室,打造服务“长板”。
2018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制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指导各地对标对表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基层设备配置水平持续提高、人员队伍不断优化、临床科室设置进一步丰富,为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结合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均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工作,在特色科室的种类范畴、建设设置、评价标准、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距离群众最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群众健康需求不断增长,建设基层特色科室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指导意见》明确“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的原则,打破了以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建设“千院一面”的困局。殷涛分析,这一要求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辖区人口结构、疾病谱、上级医疗资源分布实际情况,发展自身有基础、群众有需求、区域有短板的特色科室,与城市二级、三级医院形成“基层管常见病和康复、上级管急危重症”的功能互补。张朝阳也强调:“错位发展的前提是坚守基层功能定位,不能为了建专科而弱化基层综合服务的特点。”
殷涛认为,特色科室可以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引流点”和“招牌”,带动整体服务能力提升和医务人员技术精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大而全”或“小而弱”的通用型模式,向“小而精”“有特色”的方向转型,可以形成差异化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