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人民医院关于接收药品申报资料的公告 (2024年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4/6/14 7:37:54本文出处: 阅读次数:

根据我院临床诊疗工作需要,拟于近期接收药申报资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必须同时满足)

(一)属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药品

(二)属于《药品种申报目录》(附件3)包含品种

(三)生产企业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应为与我院签订了药品采购合同的配送公司(不包括仅签订专供药品集采合同的配送企业),并“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中已确认配送关系

(四)申报资料的递交单位仅限于拟引入药品的生产企业唯一委托的配送企业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出现2家或2家以上药品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该品规该厂家的申报视为无效资料

(五)各药品配送企业能委托一人负责该公司所有品种的申报,若同一公司出现多人申报,经核查无误后,该公司所有申报视为无效申报

(六)除临床治疗必需,原则上申报企业每个品种仅限申报1 种包装规格。

资料准备要求

(一)请按照附件1-12要求准备纸质资料,顺序编号,A4纸装订成册,资料袋密封资料袋上注明申报配送企业名称

(二)请另外准备一份《药品价格申报表》(附件12和一份《药品评价指标》(附件5),单独用资料袋密封,在现场一并提交,同时需要准备U盘提供电子版。

上述两套申报资料如果未密封,现场将不予接收。

三、资料递交要求

递交时间:2024619(周下午1400分

地点:简阳市医院路180号简阳市人民医院行政楼招标办会议室

前到达递交现场签到,统一递交申报资料超过规定时间的申报资料将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送达的申报资料。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企业不得直接与相关临床科室及医生联系,违者取消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二)所有申报资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更正凡因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配送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三)不接收涉嫌违规违法行为或按假劣药品被处罚或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申报资料

(四)次药申报材料不作退还。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28-27238102

附件1-12:药申报资料药品申报资料(24.6.12).docx


简阳市人民医院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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